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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因同一犯罪事实两次被收容审查应如何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06:17:28  浏览:822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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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因同一犯罪事实两次被收容审查应如何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因同一犯罪事实两次被收容审查应如何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因同一犯罪事实两次被收容审查应如何折抵刑期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意见,即因同一犯罪事实两次被收容审查,其第一次和第二次被收容审查的日期均应折抵刑期。

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因同一犯罪事实两次被收容审查应如何折抵刑期的请示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
你院1979年1月19日《关于罪犯在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折抵刑期两个具体问题的批复》规定“犯人在判刑前多次被收容审查、应如何折抵刑期的问题……应以最后一次收容审查的日期折抵刑期。”但是,这个批复未区分是因同一犯罪事实被收容审查,还是因不同行为被收容审查。我们认为,如果因同一犯罪事实两次被收容审查,其第一次被收容审查和第二次被收容审查的日期均应折抵刑期。
以上意见妥否,望批示。
199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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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分行,济南、杭
州、浦东分行:
现将《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各分行,请速转发所属,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行对辖内已开办的保管箱业务进行清理、检查,按照《办法》规定规范管理,按时向总行报告业务情况。
二、各分行要做好辖内保管箱业务发展规划,新开办的保管箱业务,要按《办法》规定报总行审批。保管箱开办申请报告定于每年3月31日前由分行集中报到总行,1998年可延至6月30日前。
三、《办法》规定了保管箱业务的会计核算手续,各经办行要按规定做好保管箱业务的会计核算。
《办法》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管箱业务是银行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贵重物品、重要文件、有价单证等财物的服务性项目。建设银行开办保管箱业务,其宗旨是完善银行服务功能,满足社会需求,促进业务发展。
第三条 建设银行发展保管箱业务的重点地区是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具备开办保管箱业务条件的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
第四条 建设银行各级行的委托代理部门为保管箱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保管箱业务的审批及设备购置
第五条 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办保管箱业务,必须经总行批准,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第六条 总行根据全国保管箱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确定全行保管箱业务发展速度及规模。
新开办保管箱业务的网点,由总行负责审批;已开办保管箱业务的网点扩大(减少)规模的由总行授权一级分行负责审批,报总行备案。
第七条 凡申请开办保管箱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保证保管箱业务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申请报告由一级分行向总行提出。内容包括:
一、根据拟开办网点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消费水平,及当地保管箱业务情况(附表一)等因素,测算保管箱业务拟开办规模,设计规模不得少于5,000箱,初期设备规模不得少于3,000箱;
二、业务成本分析及出租率分年实现目标预测;
三、库房建造情况和拟配备设备型号、规格的说明;
四、业务人员配备、培训和安全保卫措施;
五、制定的各项具体管理措施。
第八条 保管箱设备的选购,由总行统一管理。未经总行授权,各分支机构一律不得自行购置保管箱设备。
第九条 一级分行可以对辖内拥有的保管箱设备调剂使用,盘活资产。

第三章 保管箱库房管理及柜台服务
第十条 保管箱库房的建造规模,应结合本行及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建筑设计标准及安全设施配备应严格按照建总发字[1994]第17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保管箱库房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各级保卫部门负责。
一、营业时间要配备专职保卫人员;
二、保证保管箱库安全防范设备正常运转;
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管箱库。
第十二条 各行开办保管箱业务,应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配备足够的专门从事该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并实行双人管库制度。
第十三条 保管箱工作人员应由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经过岗位培训的同志担任。从事保管箱业务的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 保管箱营业室应张贴《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章程》(附件二)及保管箱收费标准,营业柜台上应摆放有关的业务资料和箱体实物样品,做好保管箱业务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 保管箱业务是建设银行对外服务的窗口之一,开办保管箱业务的单位领导要把规范操作、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努力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四章 保管箱业务范围及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 租用保管箱的客户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社会团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保管箱的租用人或租用人的被授权人。
第十七条 个人租用保管箱,可授权一人与其共用。
第十八条 保管箱业务应严格执行下列操作要求:
一、租箱手续。
(一)个人申请租用保管箱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
租用人如委托授权他人与其共用时,应持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至经办行办理委托授权手续(参考格式之一、之二)。
单位或社会团体申请租用保管箱应出具指定代理人公函;
(二)申请人须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租用规则》(附件三),并填写“租箱申请书”(参考格式之三)一式两份;
(三)经办行对申请书及有关证件审核无误后,一份交由申请人收执,一份留存并办“保管箱租用人资料卡”(参考格式之四);
(四)经办行按规定向租用人收取保证金和租金,并分别开具收据;
(五)经办行向租用人提交事先密封好的保管箱钥匙两把,由租用人当面拆封、核对、收执。
二、开箱手续。
(一)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每次开箱前需填写“保管箱开箱书”(参考格式之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二)经办行核对开箱书、资料卡、身份证件及是否授权或终止授权,对开箱人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由持保管箱公锁钥匙的开箱员领进保管箱库。开箱员将公锁开启后应立即离开该箱位,由租用人自主存取物品;
(三)租用人未予授权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求开箱时,必须补办授权手续;如无法补办授权手续,必须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文件(须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
(四)当日开箱情况应全面登记在“保管箱开箱登记簿”(参考格式之六)上,以便备查。
三、续租手续。
(一)保管箱租期按年计算;
(二)租用人交清下期租金后,即可继续租用该保管箱。
四、退租手续。
(一)租用人退租保管箱,应填写“保管箱退租书”(参考格式之七),退还钥匙,结清费用后办理退租;
(二)租用人在租期内要求换租箱位,必须同时办理退租手续和租箱手续。
五、挂失手续。
(一)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因印鉴、钥匙丢失申请挂失的,必须来行办理挂失手续,填写“保管箱印鉴、钥匙挂失申请书”(参考格式之八),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二)经办行根据留存资料对挂失申请、挂失人身份进行审核,同意受理后即冻结开箱7天;
(三)7天后,在租用人交清所需费用后,经办行予以办理更换印鉴或凿箱、换锁。
六、凿箱手续。
(一)租用人因钥匙丢失申请凿箱的,由经办行统一安排,凿箱时租用人必须到场;
(二)因租用人逾期而凿箱的,经办行应与公证机关(县级以上)联系,办理公证凿箱手续,箱内所有财物按租箱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三)一般情况下,凿箱应在营业时间外进行;
(四)凿箱后要及时修复,保持箱体设备完整。
七、其他。
(一)库房钥匙和密码必须分别设专人掌管,两人会同方可启闭大门;
(二)未出租保管箱钥匙、备用锁及匙坯应由专人登记保管,建立出入库制度。保管人不得兼任开箱员;
(三)保管箱业务会计和出纳必须分设,相互不得兼任;
(四)租用人资料要妥善保管,退租后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保存期满后由保密部门监督销毁;
(五)报废的保管箱设备配件,由保卫部门监督销毁。

第五章 租金及保证金管理
第十九条 出租保管箱应收取租金与保证金。租金按年计收;保证金在申请租箱时一次交付,主要用于扣除逾期租金及银行凿箱等费用,保证金待租用人退租手续办清后退还租用人。
第二十条 租金和保证金收取标准由各一级分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 保管箱业务会计核算应严格按总行《保管箱业务会计核算手续》(附件一)办理。

第六章 各级行的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凡开办保管箱业务的各级行应根据工作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办理该项业务。
第二十三条 总行职责:
一、委托代理部是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二、负责全行保管箱业务新开办网点审批,已开办保管箱网点开办规模变化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行保管箱设备购置工作;
四、掌握全国保管箱业务发展和需求情况,负责研究制定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全行保管箱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分行职责:
一、按照总行要求,认真做好辖内保管箱业务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工作;
二、掌握本地区保管箱业务发展和需求情况,负责拟开办网点的审查上报工作,做好辖内保管箱设备调剂使用工作;
三、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保管箱规章制度,监督有关经办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四、考核、督促有关经办行做好服务工作,提高租箱率;
五、定期向总行报告保管箱业务情况(附表二),完成总行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 经办行职责:
一、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保管箱业务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保管箱库安全;
三、做好保管箱业务宣传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租箱率;
四、保护租用人正当权益,为租用人保守秘密,除依法律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或查封保管箱之协助;
五、加强保管箱库安全检测系统的管理,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十六条 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因审理或查处案件的需要,依法要求银行提供司法协助时,保管箱业务经办人员应要求来人出示本人工作证件和执行公务证明,将来人介绍到行内法规或保卫部门。法规或保卫部门核实来人身份,查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局签发的文件无误后,通知保管箱业务主管领导,予以提供以下司法协助:
一、查询。来人出示“协助查询通知书”,经办人员可协助其查询被调查人是否租箱及租箱情况;
二、查封。来人出示“协助查封通知书”,经办人员可协助其办理封箱;
三、开启。来人出具“协助调查取证通知书”,经办人员可协助其开启保管箱,对箱内物品查验登记后,冻结封存。来人出具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副本,经办人员可协助其开启保管箱,对箱内物品查验登记后,按判决书规定办理。开启如需凿箱,应在营业时间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经办行办理司法协助后,应将全部协助事实作出书面记载(参考格式之九),由司法机关执行人员签字后,与其他有关文件一并归档备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下发后,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保管箱业务会计核算手续
为规范保管箱业务会计核算手续,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基本规定及核算手续》,现将有关会计核算手续规定如下:
一、保管箱柜台领取备用金的处理
(一)单设办理现金收付的保管箱柜台,根据业务量确定备用金限额,在初办业务或每年年初领取备用金用以保证日常退租保管箱时支付款项的需要。办理借款时,填制借款凭证,经费会计作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保管箱备用金
贷:现金——经费现金户
(二)每年年终保管箱部门向经费会计办理还款,填还款凭证,经费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经费现金户
贷:其他应收款——保管箱备用金
(三)每天日终(或定时)将当天保管箱业务发生的收取、退还的现金向出纳部门办理缴存或提取,保管箱备用金余额每天保持不变。
二、租用保管箱时的处理
保管箱柜台经办人(以下简称柜台人员)收取租用人保证金和租金,填制“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收费凭证”(附式一)一式三联和“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保证金收据”(附式二)一式三联,并加盖“保管箱业务专用章”。租金收据和保证金收据的第一联均作租箱申请书附件与租箱申请书
专夹保管,第三联交由租用人收执,第二联交给会计部门分别作租金和保证金的转账贷方凭证,转账收款的,同时将收取的票据交会计部门办理收款。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承租人存款户(转账收款时,下同)
贷:手续费收入——保管箱业务收入户
贷:其他应付款——保管箱保证金户
收取租金和保证金后,柜台经办人登记“保管箱租箱、退箱登记簿”(附式三)。
三、续租和退租的处理
租用人续租时,经保管箱柜台经办人审核受理、取出原资料卡加盖“续租”戳记续用,另填制保管箱租金收据向租用人收取续租租金。
租用人在租约到期需要退租或因故提前退租时,柜台经办人根据其填制的保管箱退箱书,登记“保管箱租箱、退箱登记簿”,并从租箱申请书专夹内取出原留存的保证金收据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交会计部门记账。转账支付的,同时加填两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保证金收据第一联作借
方凭证,一联特种转账凭证作贷方记账凭证,一联特种转账凭证作退租人收款通知。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保管箱保证金户
贷: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退租人(转账支付时)
四、更换印鉴和挂失的处理
租用人因更换印鉴或丢失钥匙办理挂失交纳费用时,柜台经办人应填制“保管箱业务收费凭证”一式三联,并加盖“保管箱业务专用章”。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三联交由租用人收执,第二联交给会计部门记账,转账收款的,同时将收取的票据交会计部门办理收款。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承租人存款户(转账收取时)
贷:手续费收入——保管箱业务收入户
五、凿箱或换锁的处理
(一)挂失凿箱或换锁。挂失期满,需要办理换锁或凿箱的租用人,凭“保管箱印鉴、钥匙挂失申请书”办理换锁或凿箱手续,交纳专用锁成本和换锁费用。
柜台经办人填制“保管箱业务收费凭证”一式三联,并加盖“保管箱业务专用章”。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三联交由租用人收执,第二联交给会计部门记账,转账收款的,同时将收取的票据交会计部门办理收款。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承租人存款户(转账收取时)
贷:手续费收入——保管箱业务收入户
贷:库存物资——保管箱专用锁
(二)非正常凿箱。非正常凿箱指因租用人逾期而发生的凿箱;司法执行凿箱;公证凿箱等。
保管箱柜台向会计部门提供非正常凿箱证明及按凿箱手续费金额和凿箱成本分别各填写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按凿箱手续费、成本之和填写一式两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其中一联借方特转凭证作承租人扣款通知退保管箱柜台,余下一借两贷特转凭证分别作记账凭证记账。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保管箱保证金户
贷:手续费收入——保管箱业务收入户
贷:库存物资——保管箱专用锁
六、滞纳金的处理
租用人因逾期交纳滞纳金时,柜台经办人填制“保管箱业务收费凭证”一式三联,并加盖“保管箱业务专用章”。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三联交由租用人收执,第二联交给会计部门记账,转账收款的,同时将收取的票据交会计部门办理收款。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承租人存款户(转账收取时)
贷:营业外收入——保管箱滞纳金收入户
七、赔偿金的处理租用人因损坏箱体、丢失钥匙交纳赔偿金时,柜台经办人应填制“保管箱业务收费凭证”一式三联,并加盖“保管箱业务专用章”。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三联交由租用人收执,第二联交给会计部门记账,转账收款的,同时将收取的票据交会计部门办理收款。会计分录

借:现金——业务现金户
或:××科目——××承租人存款户(转账收取时)
贷:营业外收入——保管箱赔偿金收入户
八、会计核算中其他事项
(一)转账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时,必须在款项收妥后发给钥匙或办理凿箱换锁。
(二)保管箱柜台对各种底卡应分别正常、逾期、非正常凿箱(指所有非承租人主动要求的凿箱)三种分别保管,并在底卡上有明显戳记,对非足额保证金(因各种非正常凿箱引起)在保证金底卡上备注栏内标明已扣收的各项费用,并在该底卡加盖“非足额保证金”戳记。各项登记簿应按要
求及时进行登记。每日终了将发生变动的保证金底卡与会计部门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保管箱保证金户”发生额核对。至少每半个月对所有保证金底卡核打一遍,与会计部门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保管箱保证金户”余额核对。
(三)会计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保管箱柜台的各种底卡、登记簿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到期未转入逾期存放。
2.保管箱的保证金的余额是否与会计部门金额一致。
3.收到的保管箱各种费用是否当天交到会计部门进行核算。
4.检查是否有未收取各项费用擅自租箱,或截留现金收取的各项费用。
(四)有条件使用计算机处理保管箱业务的会计部门,应将保管箱的明细核算纳入会计部门管理,在会计部门建立底卡和登记簿,定期与保管箱业务部门进行核对。保管箱明细核算纳入会计部门管理,可将“保管箱业务收费凭证”和“保管箱保证金收据”改为四联式,增加的一联做会计
部门底卡,核算方法不变。
附式:一
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收费凭证
年 月 日 现金/转账
----------------------------------
| 交款人名称 | 收费项目 | 保管箱型号 | 保管箱号码 |
|-------|--------|-------|-------|
| | | | |
|----------------|-------|-------|
| |人民币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 金额 | |-|-|-|-|-|-|-|-|
| |(大写) | | | | | | | | |
|----------------|---------------|
|租金收费时填列 |票据号码: |会计分录: |
|年租费 |备注: |借: |
|租 期 | | 贷: |
|---------| |主管: 记账: 出纳: |
| 收入户账号 | | |
-----↑----------------------------
第一联保管箱柜台留存;第二联银行贷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交承租人
| ---------
| |此栏只有第二联|
-----------------| |
|有。 |
---------
附式:二
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保证金收据
年 月 日 现金/转账
---------------------------------------
| 交 款 人 名 称 | 保管箱型号 | 保管箱号码 |
|-----------------|-----------|-------|
| | | |
|-----------------------------|-------|
| |人民币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 金额 | |-|-|-|-|-|-|-|-|
| |(大写) | | | | | | | | |
|---------------------|---------------|
|退租时请租用人签名于下:|票据号码: |会计分录: |
| |备注: |借: |
| 年 月 日 | | 贷: |
|------------| |主管: 记账: 出纳: |
| 保证金账号: | | |
----↑----------------------------------
第一联保管箱柜台留存;第二联银行贷方记账凭证;第三联交承租人
| ---------
| |此栏只有第一、|
-----------------| |
|二联有。 |
---------
附式:三
保管箱租箱、退箱登记簿
------------------------------
|姓名|箱号|租箱期限|起租日期|经办人|退租日期|经办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二 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章程
第一条 保管箱业务是银行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财物、有价单证及重要文件等物品的服务项目。
第二条 租用保管箱的客户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社会团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保管箱的租用人或租用人的被授权人。
第三条 个人租用保管箱,可授权一人与其共用。
第四条 个人申请租用保管箱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填写保管箱租用申请书,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租箱手续。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
单位或社会团体申请租用保管箱还需出具指定代理人公函。
第五条 租用人及被授权人(以下统称租用人)根据所租保管箱的规格大小交纳租金,并交存保证金。
保证金是客户的履约保证。
第六条 保管箱租期、租金按年计算。租金一律实行预交,租期内如遇价格调整,均按交付时的价格收取。
第七条 保管箱钥匙分公钥、分钥两种,公、分钥共同使用方可开启保管箱。
分钥两把由租用人保管,公钥由银行负责保管。
第八条 租用人可以在银行营业时间内开箱存取物品。开箱时,租用人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保管箱钥匙,由银行确认身份后,方能进入保管箱库。保管箱开启后,箱内物品之存取及保管箱的锁固,均由租用人自行办理。
第九条 保管箱租用到期,租用人应及时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第十条 租用人在结清各项费用、清除箱内物品、交还保管箱钥匙、办理退租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返还租用人。
第十一条 租用人未予授权的人要求开箱时,必须补办授权手续;如无法补办授权手续,必须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文件。
如遇租用人死亡,继承人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向银行提出开箱申请,经银行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箱。
第十二条 租用人不得在所租用保管箱内存放违禁或危险物品,不得利用保管箱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如租用人违反本条规定,银行有权停止开箱,并提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此导致银行及第三者蒙受损失,租用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租用人不得自行将保管箱转让或转租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 租用人所持保管箱钥匙或印鉴如有遗失或被窃,应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租用人身份证件、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变更,须及时通知银行。
第十六条 保管箱内存放物品因自然原因或自身变质、损坏,或遇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 银行对保管箱库的安全负责。保管箱库内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八条 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为租用人保守秘密,保护租用人合法权益。除法律规定外,银行拒绝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查封、开启租用人的保管箱。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制定、修改和解释。

附件:三 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租用规则
一、为加强保管箱业务的管理,保障租用人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二、租用人应按本行要求填写租箱有关资料,预留签字或印章样本等。
三、租用人应按本行规定按期交纳租金和保证金。
租金一律实行预交,租期内如遇价格调整,均按交付时的价格收取;租用人中途退租,已交本期租金不予退还;租用人未按期交纳租金的,按规定交纳滞纳金。
保证金在第一次租箱时一次交清,不计付利息。
四、租用人开箱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保管箱钥匙,填写开箱书,并签字或加盖印章。经本行核对确认后,方可进库开箱。
五、租用人不得在保管箱内存放违禁或易燃、易爆、易腐蚀、有异味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保管箱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租用人违反本规定,本行有权停止开箱,并提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此导致的本行及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由租用人承担。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行不予开箱。
(一)本行对租用人在开箱书上的签字或印章等有所疑问的;
(二)租用人未按期足额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三)本行为保证自身、租用人和第三方的利益所必须的。
七、租用人在不违反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可按正常手续自主存入或取出物品。
保管箱的开启、锁固和存取物品,由租用人自行操作。因租用人操作不慎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八、租用人在保管箱内所存物件因自然原因或本身变质、损坏,与本行无关。由此导致的本行及第三方的经济损失由租用人承担。
九、保管箱租用期间如遇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用人的损失,与本行无关。
十、保管箱钥匙两把在租期内由租用人收执。租用人如遗失印鉴或钥匙,应凭本人身份证件立即向本行办理挂失手续。自挂失之日起,冻结开箱权7天,待本行调查确认后,租用人方可申请办理更换印鉴或凿箱、换锁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租用人负担。
十一、租用人租箱期满,在结清费用、清除箱内物品、交还保管箱钥匙后,可凭保证金收据取回保证金。若有箱体损坏、钥匙丢失,应照价赔偿。
十二、租用人未予授权的人要求开箱时,必须补办授权手续;如无法补办授权手续,必须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文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
如遇租用人死亡,本行在接到书面通知前仍视为有效人。接到通知后,其家属欲领取箱内存物,应凭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或法院裁定书、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本行提出申请。经本行审核同意后,并需该箱物品之所有继承人到场(多个继承人委派一人办理的,应出具全体? 坛腥耸谌ㄎ募?后,方可开箱、检看、登记、签字认定。保管箱退租结清后,方能领回箱内存物。
十三、租用人违反本规则第三条,欠交租金满12个月仍不办理续租、退租手续的,本行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凿箱。所发生的凿箱修缮费、钥匙赔偿费、公证费及逾期滞纳金均由租用人负担。因凿箱损坏存物,责任由租用人承担。箱内物品由银行登记、开列清单后另行保存。公证凿
箱后满12个月租用人仍未提取的,本行有权处置所存物品,所得价款优先偿付租用人应交费用,如有不足仍由租用人负担,本行有权追偿,多余款项租用人可在12个月之内领取,超过12个月由本行依法处置。
十四、租用人可授权一人以其名义处理开箱事宜。被授权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全面遵守本规则。被授权人违反本规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租用人承担。租用人如终止授权关系或变更授权人,应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境外人士租用保管箱,应提供其在本行所在地的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电话等以便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租用人自行负责。
十六、租用人原身份证件、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变更,须及时通知本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租用人自行负责。
十七、租用人如需在租期内更换印鉴,应先提出更换印鉴申请,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留印鉴,交纳手续费后办理更换手续。
十八、保管箱租期届满,租用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期届满前交纳下期租金;如不再租用,应办理退租手续。
保管箱租期未满,租用人如中途退租的,亦应办理退租手续。
十九、本行为租用人保守秘密,保护租用人合法权益。除法律规定外,本行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查封和开启保管箱之协助。
二十、在营业时间内若遇紧急情况,本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时,如要求租用人立刻离开保管箱库房,关闭库门等,租用人应予配合。
二十一、保管箱租金、保证金和各项费用标准由本行制定。
二十二、本规则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制定、修改和解释。
附表:一
_____市保管箱业务情况表
报告期: 年 月 日
----------------------------------------------------------------
| | 建设银行开办保管箱业务情况 | 其他单位开办保管箱业务情况 | 本年度计划开办 |
|序号|----------------------|----------------------|-------------|
| |网点名称|开办时间|总箱数|租出箱数|出租率|网点名称|开办时间|总箱数|租出箱数|出租率|网点名称|开业时间|总箱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二
保管箱业务情况报表
____分行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网点名称 |开业时间|开办箱数|租出箱数|出租率%|本期租金收入|累计租金收入|保证金余额|
|--|------|----|----|----|----|------|------|-----|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业务主管: 制表人: 填表日期:
1.此表分为半年报表、年报表,报告期分别为6月30日和12月31日。
2.3栏=2栏/1栏。
3.5栏为自开办之日起至报告期止的累计租金收入。
4.上报日期分别为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

保管箱使用授权书(参考格式之一)
--------------------------------------
| 兹授权 自 年 月 日起办理本人所租的第 号保管箱的 |
|开箱事宜并享有与本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使用该箱所引起的一切风险 |
|和损失,概由本人负责。 |
|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
| 证件号码: |
| |
| 租用人(签章) |
| |
| 年 月 日 |
--------------------------------------
经办: 复核:

保管箱使用终止授权书(参考格式之二)
--------------------------------------
| 自 年 月 日起本人终止对 的授权,收回其对第 号保 |
|管箱的使用权。 |
| 被终止授权人身份证件: |
| 证件号码: |
| |
| 租用人(签章) |
| |
| 年 月 日 |
--------------------------------------
经办: 复核:

租箱申请书(参考格式之三)
--------------------------------------
| 兹租用你行 箱型 号保管箱壹只,收到该箱专用钥匙两把,本 |
|人对《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租用规则》完全了解,并愿意遵守。 |
| 此致 |
| 中国建设银行 行 |
| 租用人(签章): |
| 身份证件: |
| 证件号码: |
| 年 月 日 |
--------------------------------------
经办: 复核:

保管箱租用人资料卡(参考格式之四)
---------------------------------
|租用人(单位): |保管箱型号 |箱号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
|授权共用: 有、无 |被授权人姓名: |
|---------------|---------------|
|租用人身份证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
|---------------|---------------|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
|---------------|---------------|
|租用人 |被授权人 |
|印 鉴 |印 鉴 |
|式 样 |式 样 |
|---------------|---------------|
|密码: 有、无 |密码: 有、无 |
|-------------------------------|
|当地联系人: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
|保管箱启用日期 年 月 日 |
|-------------------------------|
| 退租日期 年 月 日 |
---------------------------------
主管: 经办: 复核:

保管箱开箱书(参考格式之五)
-----------------------------
| 租用人姓名: |
| 保管箱号码: 代保管人(章): |
| 开箱人签章: |
| 身份证件: 验印人: |
| 证件号码: |
| 开箱人: |
| 开箱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保管箱开箱登记簿(参考格式之六)
年 月 日
-------------------------------
| 租箱人/被授权人 | 箱 号 | 开箱时间 | 开箱员 |
|----------|-----|------|-----|
| | | | |
|----------|-----|------|-----|
| | | | |
|----------|-----|------|-----|
| | | | |
-------------------------------

保管箱退租书(参考格式之七)
------------------------------------
| 本人现不再继续租用贵行第 号保管箱,该箱内一切物品,已全部 |
|取回,请予办理退箱手续。 |
| 此致中国建设银行 行 |
| 租用人 |
| |
| 退租日期: 年 月 日 |
------------------------------------
经办: 复核:

保管箱印鉴、钥匙挂失申请书(参考格式之八)
挂失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 挂失人姓名 | | 因本人保管不善,|
|-------|---------|遗失 |
|与租用人关系 | 本人/被授权人 | ,由此而引起的 |
|-------|---------|一切责任与经济费 |
| 联系电话 | |用均由本人负担。 |
|-------|---------| 挂失人: |
| 保管箱号码 | | |
|-------|---------| |
| 挂失物品 | 印鉴/钥匙 把 | |
|-------|---------|---------|
| | | |
| 备 注 | | 经办行业务印章 |
| | | |
-----------------------------
业务主管: 经办: 事后监督:

司法协助鉴证表(参考格式之九)

年 月 日 司协第 号
经办行名称:
司法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协助查询通知书第 号
协助查封通知书第 号
法院判决书副本第 号
保管箱租用人: 租用箱号:
保管箱内物件清单:

如需破箱的费用负担:
司法协助情况说明:

司法执行人员签章: 租用人签章:

经办行保管箱部主管签章: 经办人签章:
保卫部主管签章: 经办人签章:



1998年4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文明机场创建工作的意见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文明机场创建工作的意见

民航文明委[2007]2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公司,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1996年开展全国文明机场创建活动以来,民航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大成效,广大员工的思想认识显著提高,业务技能得到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形成了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航空消费者对民航机场的文明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文明机场创建工作,对于促进机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机场服务水平,建设和谐民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全国文明机场创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机场服务水平和文明和谐程度为着力点,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飞行、空防安全,提高航班正常率,改进服务质量,营造文明礼貌、便捷有序、整洁优美的环境,更好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二、目标要求
(一)安全运行管理规范,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生产运行指挥协调、机坪监管、应急救援、专机保障、航班大面积延误、特殊天气运行、公共突发事件预案等制度或措施规范、健全。飞行区与机坪设备摆放整齐,道面平整,地面标志线清晰,助航灯光保障率达到100%;净空管理、鸟害防治与不停航施工管理监控有力。航空器引导、入位与登机桥操作规范有序。非免检旅客、行李100%过,未安检旅客与交运后的行李接触可能性为零。杜绝因机场保障原因造成的飞行、空防安全事故和地面安全事故,不发生因保障不及时造成的人员伤亡等严重事件。
(二)航站楼内流程合理,各环节衔接顺畅;公共信息标志系统清晰、醒目、规范,体现人性化服务;机位、柜台、登机口等资源分配合理、有序,及时、准确提供航班及登机口信息,离港、时钟等弱电系统有效运行。
(三)工作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整洁,证件标牌配戴规范,举止文明,使用文明敬语,热情服务,礼貌待客,落实首问责任制。机场问询、联检、办理乘机手续、安全检查、中转、行李提取等直接服务旅客的岗位,应设立文明.服务岗或文明服务通道等。

(四)国内航班95%的头等舱与公务舱旅客排队等候办理乘机手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95%的经济舱旅客排队等候办理乘机手续时间不超过14分钟,95%的旅客等候安检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95%的航班第一件行李提交时间不应超过挡轮挡后20分钟,95%的航班最后一件行李提交时间不应超过挡轮挡后40分钟。有健全的不正常行李处置及查询制度。行李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货邮进出港服务流程合理、操作规范,有健全的不正常货邮处置及查询制度。货物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
(六)主要服务设施设备在航班保障时间内完好率达到100%。为老、幼、病、残、孕等旅客提供轮椅、担架、救护车辆等特殊服务。设有残障旅客通道。
(七)机场航班放行正常率达到98%以上(非机场原因除外)。航班不正常服务预案科学、健全、规范。航班延误时,至少每隔30分钟通报航班动态信息并表示歉意,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监控休息区域内通风、照明、环境卫生以及服务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机场值班领导主动与各保障单位沟通,协调承运人及其地面代理人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督促承运人按规定提供服务;主动化解旅客抱怨,维持秩序;杜绝发生恶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八)在公共服务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标识和内容,播放引导旅客文明乘机的宣传片或公益广告。航站楼内的电视、显示屏、广播、宣传栏等,要宣传文明用语、文明礼仪,介绍航空安全知识和旅客应该遵守的有关规定。
(九)严格航站楼商业管理,营业性商店、餐厅、摊点要制定《文明守则》、《文明公约》,保证出售的商品合理定价、明码标价,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杜绝乱涨价、乱收费。播放的音像制品,摆放、销售的报刊杂志,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都要体现“八荣八耻”的价值取向,杜绝非法出版物。
(十)对外公布机场服务热线和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对每件投诉应有登记,记录真实、清楚。有效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应,有效投诉率不超过百万分之二。
(十一)航站区陆侧地面交通流程、站点设置、交通设施、交通指挥、各种车辆调度、停车场(楼)管理畅通、有序。
(十二)环境保护、公共秩序、勤俭节约、清洁卫生、空间照明、景观绿化等管理制度或具体措施规范、健全, 保持环境整洁、舒适、美观;秩序井然、治安良好;建设节约型机场取得实际效果。
(十三)实施规范化基础管理,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十四)重视员工思想教育和培训,提高文明从业技能,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机场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机场员工无刑事案件。
(十五)机场与边防、海关等驻场单位积极配合,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机构健全、组织落实、职责明确、协调有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一)全国文明机场创建工作,在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民航总局文明办(民航总局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场司、运输司等有关部门协助,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承办,聘请专业公司实施旅客满意度调查、现场和数据测评等具体考评工作。
(二)民航总局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国文明机场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审查年度考评安排,有选择地参与专业公司的具体考评工作,审议并向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报告考评情况,提出建议。
(三)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要充分发挥作用,确定分管文明机场创建工作的部门和具体人员,履行对辖区内全国文明机场创建工作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的职责,向实施考评工作的专业公司介绍相关机场创建情况,协助联系考评工作有关事宜,做好现场协调等工作。中国民用机场协会聘请的专业公司对机场实施具体考评前,应主动联系所在地区管理局,介绍工作安排等情况。
四、评选办法
(一)全国文明机场考评工作自2007年开始,按机场分类组织实施,以两年为一周期轮回进行。第一年,分别考评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以上的三类机场(1类为l 000万人次以上,Ⅱ类为1000万至500万人次,Ⅲ类为500万至l 00万人次)。第二年,考评旅客吞吐量l00万至l0万人次的两类机场(Ⅳ类为100万至50万人次,V类为50万至l0万人次)。吞吐量l0万人次以下的机场自愿参加。
(二)全国文明机场考评工作以《民用机场服务质量》(MH/T5104— 2006)为基础, 以《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为依据。考评工作采取主观评价(旅客满意度)和客观评价(现场和数据测评)相结合的方式。以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的加权平均综合得分为依据,提出全国文明机场候选单位。
主观评价是在与ACl、IATA等国际通用测评模式接轨的基础上, 结合国内机场实际情况, 设置旅客对机场服务体验和感受密切相关的33项关键性指标, 按机场分类、国际国内航班、地面代理、航线分希、航班高峰时段等多种因素确定调查表发放数量, 由考评工作人员在登机候机区向旅客现场发放, 在确保调查真实性、准确性的基础上,得出旅客满意度调查结果。

客观评价包括安全运行管理、通用服务、旅客服务、行李服务、货邮服务、航空器服务、六个评价模块, 由考评工作人员对现场关键性服务指标进行实地测量和现场核查,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得出客观评价结果。通过现场客观评价印证主观评价结果, 确保文明机场考核评价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恶性服务质量投诉等问题, 实行一票否决。
(三)采取一次考评、多个成果的评选办法, 设置综合称号和单项称号:“ 全国文明机场” 为综合称号, 由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设置“服务质量最佳机场”、“最佳候机环境机场”、“最佳餐饮服务机场”、“最佳购物服务机场"等若干单项称号,以机场协会名义公布。评选工作坚持少而精原则,严格控制数量。
(四)此前已经民航总局授予全国文明机场称号的机场,要按照新的全国文明机场评选要求、办法和考评标准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继续保持原称号,与新一轮评选出来的全国文明机场一致,具有两年有效期。
(五)考评结果经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正式公布全国文明机场名单。
五、宣传表彰
全国文明机场由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通报表彰。对荣获全国文明机场称号的单位,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择优推荐,并有重点地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民航业内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
六、动态管理
全国文明机场评比结果公布后,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组织力量实施不定期抽查。对于未能保持标准的机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仍不能达到标准的或者发生重大问题的机场,经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核实批准,撤销其全国文明机场称号。

附件:《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

民航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7年5月3日





附件: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1.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2.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3.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4.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5.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6.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7.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8.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9.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10.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11.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12.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13.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14.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15.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16.pdf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
1 安全运行管理标准(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末级
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a)机场应成立航空安全委员会并设置专门的航空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安全网络健全,职责明确,定期分析安全
形势,保证工作落实监督到位,符合国家及民航总局有
关规定;
1.1.1
组织管理
b)应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包括安全运行程序、安全保证
措施、安全监督机制等);
c)机场各级领导责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为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d)应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指令,并结
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效措施。
1.1.2
a)安全目标应分解落实到各级岗位,上下级目标一致,
分解合理,责任到人;与相关单位签署安全目标管理责
任书或安全协议书;
目标管理b)各项指标完备,结合行业/岗位实际,体现过程控制和
因素控制,可量化、易衡量、易考评,执行良好。
1.1.3
a)应建立全面、系统的安全文档并分级分类管理,各项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作业指导采用最新版本;
管理体系b)机场各项手册、制度、应急预案等应健全、规范并及
时更新,确保其持续满足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1
1.1.4
安全教育
a)机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及执行措施应规范
、健全、有效,各项记录详实:
安全
培训
b)定期对受训人员进行业务追踪,对培训内容的实效性
进行符合检查。
运行
管理
a)机场关键运行流程应设有安全监督控制环节,机场应
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趋势分析制度:
1.1.5
b)应有健全的安全违章违纪、差错、不安全事件等调查
处理流程及分析、纠正、预防机制,且记录有效;
安全运行监
c)奖惩制度严明、合理,能对安全运行起到良好的促进
作用;
察与改进d)确保安全信息畅通,定期组织安全合理化建议征集活
动,或者对员工自发提出的建议有明确记录和反馈;
e)应持续改进机场安全运行流程和体系,满足国家、民
航总局及相关承运人需求。
1.1.6
安全信息
报告
应以最快速、最适当的方式,采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
上报航空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不安全事件信息,无瞒报、
缓报、谎报现象。
1.1.7
危险识别与
a)应建立对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估与控制机
制,制定有效的隐患整改、跟踪程序;
隐患整改
b)对已经发现的隐患的整改过程应有跟踪,有反馈,直
到该隐患彻底消除为止。
1.1.8
a)不发生因机场原因造成的飞行、空防和航空地面安全
事故:
安全质量
b)不因机场保障原因发生损坏航空器、设备、设施的安
全责任事故、火灾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
绩效c)不发生因机场原因造成的恶性服务质量投诉等重大问
题。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
2 通用服务质量标准(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末级
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2.1.1
站点设置
应合理安排陆侧专用车辆停放站点和上下客区域,尽量
避免人、车交叉,满足流量需要。
2.1.2
交通秩序
应文明执法、维护有序,疏导及时有效,无车辆非法载
运现象。
2.1.3 ’
楼前停车
应方便、快捷、有序。
2.1.4
交通通告
应醒目、规范,更新及时。
a)停车位应与机场客流量相适应,停车有位;
2.1.5 b)与航站楼之间宜设置防雨设施;
2.1
停车场
C)应专人指挥,及时疏导,停车有序;
d)应能为最早和最晚航班提供服务;
进出机 (楼) e)收费处应贴挂收费依据和标准,无乱收费现象:
场的地f)95%车辆的出入等待时间不应超过3min。
面交通a)应提供与机场客流量、机型相适应的车辆:
b)应能为最早与最晚航班提供服务;夜班车、延误车按
航班时刻调派;
C)旅客等候区域应防雨、雪;
2.1.6 d)应提供醒目的专用引导指示牌;
机场巴士e)收费应明码标价;
f)司售人员应为旅客免费装卸行李;耐心、热情、规范
、文明;
g)应提供时刻表、乘车指南及其他旅客须知;
h)应在车站及车内醒目位置公布服务监督电话。
2.1.7 a)应有专人调度,维持秩序,按序排车、放车;
出租车b)机场应与出租车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协议。
2.2.1
基本要求
应清晰、醒目,系统性、人性化,中、英文对照,符合
CB/T l0001.1~10001.3、衄0005和佃/T 0012的规定。
2.2.2
a)应具有连续引导的作用,旅客沿标志能顺畅到达目的
地:
配置b)不具备设置标志处,应设专人引导。
2.2 2.2.3 a)设在航站楼和各功能区入口等区域;
航站楼
公共信
平面布置图
与导流图
b)可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返流旅客行走示意图。
息标志a)设存有衔棒、奁叉等重萼付詈卜或之前:
系统
2.2.4 b)距离较长或情泖.复杂时以活当间隔荤复:
导向标志C)宜与视觉方向(行走方向)成恰当角度。
2.2.5
宣传标识
在公共服务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
标识:官存适当地方增加文明习惯倡导提示。
2.2.6
警示标志
楼内基础设施、服务设备应有相应的警示标志,醒目、
规范。
2.3
2.3.1
易见性
位置合理,应在关键的旅客流程处设置,与航站楼整体
风格一致。
航班信
息显示
2.3.2
规范性
应符合姗/T 5015的规定。
系统 2.3.3
信息质量
信息准确,便于阅读和理解,更新及时。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
二级
指标
末级
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2.3
航班信
息显示
系统
2.3.4
临时航班
信息
故障期间,提供临时航班动态信息。
2.4.1 a)隔离区内、外统一规划,应与旅客流程衔接顺畅;
柜台设置b)位置应合理、易见,设有柜台指引标志。
a)接受问询时宜站立,礼貌服务,不用“不知道”、“
不清楚”等做答;
2.4 2.4.2 b)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问询服务规范C)接受多名顾客同时问询时,应顺序回答;
d)棒听电话,铃晌不廊韶讨=声:
e)在岗期间不应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4.3 a)应提供相应的中、英文手册或须知信息;
旅客指南b)根据地方及旅客特点,可提供其他语言的版本。
2.5.1
a)提供航班动态信息、服务信息、特别通告等广播,应
在2min内发布;
设置b)紧急信息应立即发布:
C)在航班保障时间内完好率不应低于98%。
2.5 2.5.2
a)登机口变更、航班延误或取消、提醒未登机旅客尽快
登机等特殊信息应及时广播,次数符合要求:
公众
广播
使用
b)应宣传文明用语、文明礼仪,介绍航空安全知识和旅
客应该遵守的有关规定;
系统c)应有手提式广播喇叭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2.5.3
a)应准确、清晰、流畅,音量适中,专业术语统一,语
句通顺易懂,内容更新及时;
规范性b)应符合MH/T l001的规定。
2.5.4 a)应使用普通话、外语两种以上语言广播;
语种b)少数民族地区应增加民族语言广播。
2.6.1
空间感
采光性好,宽敞、明亮。
2.6.2 a)设置应合理、简洁,整体衔接顺畅;
2.6
流程布局b)商业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旅客进出港流程;
C)楼内主要功能点之间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300m。
航站楼a)航站楼出入口净宽不应低于0.9m;
空间
b)航站楼出入口应设有防撞安全装置;
2.6.3
无障碍C)盲道规格及颜色等应符合MH 5062的规定;
设施d)通道宽度应保证乘轮椅者能够通行:
e)应在出发大厅、联检厅、候机区、行李提取厅、到达
大厅、中转过境候机区等区域设置残障人士专用座位。
2.7.1
楼内空气
a)空气清新、无异味,温度适宜,应符合GB/T l8883的
规定;
质量b)每年换季时应进行检测。
2.7
航站楼
2.7.2
a)公共区域照度不低于l001x;办公室照度不低于
1501x;
舒适度
照明b)照明设施在航班保障时间内完好率不应低于98%。
2.7.3
楼内施工
应摆放临时围板,高度不应低于2m:引导标志、警示牌
应清晰、易见、齐全。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
二级
指标
末级
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2.7.4
景观
店面、柜台、装修、艺术陈列应与环境协调,不影响旅
客流程。
2.7.5 a)装点与航站楼氛围相匹配的植物;
绿化b)植物不歪斜,无枯枝,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7.6
a)应统一规划,与环境协调,位置合理,不影响引导标
志:
2.7 广‘告b)内容应健康、规范。
航站楼 2.7.7 a)应牢固、安全、舒适,无破损,满足需要:
舒适度 座椅b)应间距合理,整齐有序,符合人性化需要。
a)宜在头等、公务和贵宾休息室、远机位以及集中登机
区等主要区域设置吸烟区;
2.7.8
吸烟区
b)应设置强制排风设施,在航站楼开放时间内处于正常
工作状态;
C)应设置“吸烟有害健康”、“严禁未成年人入内”等
提示牌。
2.8.1
地面/墙面
应无尘土、无污渍,干爽、防滑。
2.8
2.8.2
设施
电梯、扶手、护栏、座椅、柜台等设施设备无灰尘、无
污渍、无杂物。
航站楼a)应设置废弃物回收利用设施;
清洁度
2.8.3
垃圾处理
b)保洁、消毒设施应在固定位置设置,摆放整齐,封
闭;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水;
r、桶内坊奶不府寺召讨一分夕一!右宅萋的洁云流程!
d)垃圾运送应避开人流高峰,无散落飞扬;
2.9.1 a)应在旅客转换楼层处设置;
自动扶梯和
电梯b)安全、平稳,无异常噪声。
a)步行距离超过300m,应设置;
2.9
2.9.2
b)宽度不低于lm,每段长度不超过l25m:I类机场自动
步道宽度不宜低于l.5m;
航站楼自动步道C)适应乘轮椅者需求,速度不宜大于每秒0.5m;
旅客运d)入口处应设提示盲道,与步道同宽。
输系统 2.9.3
开放时间
应能为最早和最晚航班提供服务。
2.9.4
a)如发生故障,lOmin内实施维修;95%的故障在90min
内完成维修;
故障响应b)在检修设备时,故障停用警示牌应摆放在旅客视觉范
围内。
a)洗手间应分布在旅客流程附近,方便、易见;
b)洗手间数量应与机场客流量相适应:
C)小便器之间留有足够空间,并带有隔板:
2.10.1 d)清洁用品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
e)厕位内有放置行李的空间;并应设置挂钩:
2.10
洗手间
设施
f)应提供自动烘手机或纸巾;不间断提供卫生纸和皂
液:
g)坊奶筐内的坊奶不廊招讨=:=:分乡二:
h)应提供婴儿打理台等人性化设施。
2.10.2
a)地面、墙面、洁具、纸架盒、洗手池、水龙头、烘手
机、衣镜等清洁明亮,无污渍:
清洁度b)地面无杂物,保持干燥、防滑。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
二级
指标
末级
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2.10.3
空气
应保持清新,通风良好,无异味。
2.10
2.10.4
提示牌
应设置“节约用水”等提示牌。
洗手间
2.10.5
1类机场应在公共洗手间处设置满足需求的无障碍洗手
间,应符合MH 5062的规定。
无障碍设施
1类以下机场应在公共洗手间内设置满足需求的无障碍
厕位、低位小便器及供残障人士使用的洗手盆,应符合
删5062的规定。
2.11.1 a)应建立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b)宜建立航站楼内服务人员准入制度。
a)着装应统一、规范、整洁;
2.1 1.2 b)头发应干净、整齐,不留怪异发型和发色;
仪容、仪表c)修饰应规范、得体、大方,不佩戴外型怪异饰物;
d)应按规定佩戴证件、标牌。
2.11.3 a)表情自然、和蔼,举止文明、规范;
行为
b)在岗期间,不应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索取小
费,不得欺诈顾客。
2.1l a)热情、周到;
工作 2.11.4
b)回答问题应准确、耐心,有问必答;
C)对顾客态度不生硬、不刁难,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
人员
态度d)对顾客应一视同仁,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
e)对老、幼、病、残、孕等旅客应主动提供服务。
2.1 1.5
a)应按规定使用文明敬语,实行称呼服务,语言简明、
亲切;
文明敬语
b)能够用普通话或外语与顾客交流,或能使用与顾客有
效沟通的语言;
c)不应使用粗话、脏话和服务忌语。
a)上岗前应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2.11.6
技能
b)应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特殊岗位应
符合国家及民航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
C)应掌握必要的消防疏散及应急救护等技能。
a)场区环境优美,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
b)场区内各种标志、指示牌规范清晰:
2.12
场区
c)制定机场环境、清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管理责
任和要求;
环境与
秩序
d)制定机场控制区管理制度、公共秩序管理制度,确保
机场旅客公共活动区域内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不发生伤
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社会治安(刑事)案件;
e)航站楼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应符合GBJ l6等规定;日
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健全、有效,落实到位;
a)组织开展文明教育、礼仪宣传、优质服务竞赛等活
动,提高员工的文明从业技能;
2.13 b)应组织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内部文
化建设
C)应设立各具特色的优质服务组、文明服务岗、党
(团)员示范岗和示范通道:
d)建立企业文化建设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企业
文化建设;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
二级
指标
末级
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2.13
e)杜绝监守自盗;机场内部人员不发生六害案件,以及
贪污票款、盗窃行李、邮件等恶性违法违纪案件;
内部文
f)机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遵纪守法,廉洁自
律,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消极腐败行为;
化建设 g)企业遵章守纪,按规定完成国家和民航总局规定的责
任和义务,提高了机场的社会认可程度,社会反映佳。

全国文明机场考评标准(试行)
3 旅客服务质量标准(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末级
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3.1.1 a)98%的航班保障时间内应有手推车可使用;
数量b)配备数量应与高峰小时客流量相适应。
3.1.2
配置
车型应与机场实际状况和旅客构成相适应,车身整洁,
使用说明应醒目、清晰。
3.1
3.1.3
完好率
在航班保障时间内l00%。
行李
手推车
a)存放位置应便于进、出港旅客取用;摆放应整齐、有
序;
b)应能到达停车区域;
3.1.4
便利性
C)隔离区内宜提供小型手推车;
d)每次运送车辆数量不超过八辆,不应影响旅客行走,
不应占用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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